20171205
早上坐小巴,知道都是大家趕著上班上學的時間,小巴的十六個位子就被了我這個不趕急的小子佔了一個,所以總是在想要不要換個時間上班就好,畢竟比起我要上班去的0850,我通常0815前都到達了,回去就開始有事做,差不多下班就可以沒什麼事做,雖然不是每天都如此,但總是在想遲點回去也是可以的。今天有個中學生就是上了車拍了卡才發現已經沒有空座了,只是司機建議她要不要坐下一輛或是看看有沒有兩連位的可以坐三人,我以為她會選擇其中一個吧,可是她兩個都沒有選,她說了一句怕要遲到,所以就不肯下車,卻是沒有人想要坐擠迫一點就好。結果就是她坐在小巴司機座旁的空位,要是警察看到一定會要司機受罰的,因為這架小巴不能坐多於十六個呀;另外也很危險吧。
而我呢,後知後覺,才發現有另一種結局,就是我在她上車時選擇下車,那她不就可以又準時回校、安全地坐車、司機也不用承擔風險、大家也可以不糾結也不愧疚、我也可以遲點上班去呀。
車程不長,不在第一時間做就沒意思。遺憾,只好警告自己下次要記得今次的想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3WQp4O6IEw
想起有次有個怕自己碰見許賢時狀態不好而會想打扮得好一點的想法,這樣想好像是那個如果下一秒就要離開世界要面對神時我應該也要時刻預備好一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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